各相关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州预算单位参照202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项目将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本次招募的供应商将入驻网上商城,按照网上商城管理规则实施网上交易。
公开招募的供应商共分为13个包(类)。
第一类:办公用品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家具用具
第四类:日用百货
第五类:生活电器
第六类:数码设备
第七类:计算机设备
第八类:体育用品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类:灯具商品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每家供应商入围商品类别不得超过五类(含),自营平台供应商没有类别数量限制。各包的具体商品明细详见附件“商品类目明细表”。
各包的具体商品明细详见附件“商品类目明细表”。
合同履约期限:本次招募服务期为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⑴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⑵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⑸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并承诺能与海西州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无自营平台的中小微型供应商,承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评审时间前20天内)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本项目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为海西州本级;海西州外供应商如入围本项目,必须按要求向海西州本级预算单位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未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海西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登记。(海西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新区办事大厅4楼),联系电话:0977-8900673)
7.已参与“青海省财政厅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项目”已入围供应商、“海西州财政局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项目”已入围供应商,不再参加本项目。
8.已参与“青海省财政厅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项目”供应商,“海西州财政局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项目供应商但未实质入围的供应商,仍可以继续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三、参与该项目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1.项目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