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为打造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邮政”)将开展中国邮政第三方电商平台供应商信息核查工作。供应商信息核查是在采购前对供应商进行的信息收集和确认,核查结果将应用于邮政采购活动,作为采购评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中国邮政鼓励供应商积极参加信息核查,请有意向参加核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报审核材料。
为保证信息核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涉及核查的项目
中国邮政第三方电商平台服务项目
二、参与本次信息核查的供应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四)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公章(备案主体须为供应商或与供应商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或与供应商存在隶属关系的公司)。
(五)2021年、2022年至少有一年的电商交易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六)必须要有3个及以上仍在合作的央企集团(央企指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具体见表二)或拥有10家及以上不同省份全资分公司/子公司的世界500强企业(以案例合同签订当年为准)电商平台的服务案例(合同期不低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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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核查申报要求
本公告发布后,有意愿参加的供应商请在2023年9月26日17:00前将申报意向表(见表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核查小组邮箱g**c@chinapost.com.cn,如无法成功发送请及时联系核查小组。中国邮政收到申报意向表后将向申报供应商发送申报表、证明材料清单等资料,请申报供应商于2023年10月8日17:00前按要求将全部申报材料发送至g**c@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不接受任何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资料审核
中国邮政将统一组织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期间,供应商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也可能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核实。供应商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具体要求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
五、现场考察
根据资料审核情况,可能采取现场考察方式对申报信息予以确认,核查团队将在现场考察前1-2日通知供应商。
六、核查结果告知
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告知供应商,具体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如出现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信息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截止时限前申报、未及时提供足够申报材料,不配合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对于供应商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向中国邮政采购及相关人员行贿等行为,将按照中国邮政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处理。
此文件未全部展示,如需要招标公告原文件,请联系GS政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