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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征集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厂商产品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5-15 浏览:1466

四川第二次征集框架协议

电子化采购系统厂商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等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基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建设了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为做好服务器等全省统一征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现针对服务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乘用车等七个采购品目公开征集生产厂商及其产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产品范围
本次征集产品的采购品目范围为:服务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乘用车。

二、征集厂商要求
本次征集仅面向生产厂商,生产厂商应当注册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提供有效的产品《商标注册证》等资料完成品牌入驻。

三、征集产品要求

本次征集产品应为市场在售产品,不得提供专供产品。生产厂商应当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要求和预设的参数指标,如实录入产品信息,并对录入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征集入库流程

征集入库均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在线办理,主要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供应商库。生产厂家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操作要求办理CA证书、完成注册,并完善供应商基础信息。


2.提交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生产厂商身份,提交品牌入驻申请,进行品牌认证。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品牌入驻申请的,生产厂商应当将商标注册证原件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kjxy2206@163.com,运营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录入产品信息。生产厂商完成品牌入驻的,应当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要求,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录入产品信息,提交审核。


4.产品审核入库。运营人员将于3个工作日内,对生产厂商提交产品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入库。入库后生产厂商可以对产品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审核入库。


五、征集产品用途

本次征集的产品,将作为全省统一征集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在第一阶段征集入围供应商过程中,生产厂商或者唯一授权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所需响应产品的来源。供应商入围后,入围产品将作为第二阶段采购人授予采购合同的产品。


六、其他事项

(一)生产厂商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相关CA证书办理和注册入库等操作要求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ichuan.gov.cn)办事指南,CA手册和供应商基础信息维护手册。


(二)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运营由博思数采负责,其应当配合生产厂商做好产品征集工作,提供审核、客服服务。同时也请各生产厂商对运营服务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运营服务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及时向财政厅(采购处)反馈。


(三)联系方式。


1.涉及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问题,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智能客服或者拨打400-160-0900技术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2.涉及政策制度方面的问题、建议和监督,请通过指定邮箱(scczzfcg@163.com)向财政厅(采购处)反馈。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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