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监狱2023-2024年度
狱内供应站电商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的委托,现就其浙江省金华监狱2023-2024年度狱内供应站电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四、采购内容:浙江省金华监狱监内供应站供应服务即将到期,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3家。根据目前服刑人员开账情况统计,年度日用品、食品开账约2400万元,本项目供货服务期为1年。供货期内具体需求数量或金额以实际供应需要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供货期内最低供应数量或金额。(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网络经营”)。(二)具有面对社会大众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首次发表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此项要求GS政享可以提供技术支持】。提供该平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如上述证书不属于投报主体,投报主体和该证书所有人须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法人,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的授权书。(三)具有完善的网络接口平台【此项要求GS政享可以提供技术支持】,该平台具有监狱订单一键导入及查看商品展示、订单追踪、电子支付等一系列贸易活动功能,具体按照浙江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供应站电商商城”接口要求开发。此功能以投标人现场系统演示为准。(四)本项目的供货商品须全部为电商面向社会普通公民销售的自营商品(提供承诺函,监狱特殊要求除外),所提供的自营商品必须涵盖《供应站目录》中的85个类别。(五)进入监管区的人员及车辆须相对固定。提供承诺函及相对固定的进入监管区的驾驶员社保及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度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近三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七)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八)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股东或联系人为非浙江省监狱系统副处以上及本监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联系人;(一)发售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二)发售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755号5楼)。(三)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邮箱:376859928@qq.com)发送。(四)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网络经营”)(加盖单位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备案信息即可。)(四)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5日16: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银行账号:584707579700015。(一)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6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金华监狱招投标办公室一楼开标室,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采购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5月6日9时30分在浙江省金华监狱招投标办公室一楼开标室。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及澄清回复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76859928@qq.com,澄清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720349发售获取文件:盛昱霖 联系电话:0579-82135135项目咨询(负责人):张梦妍 联系电话:0579-82370332(三)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纪检科 0579-82720464